退貨政策

商品退貨

如果有購買證明的退貨商品於到貨日期 14 天內以郵戳為憑寄出,且附有原始退貨表格,總額(除了運費與稅金,若有)將會以一開始結帳時的相同方式退款。

在 14 天之後,所有商品將無法退貨。

除非法律規定,原始訂單的運費與稅金(若有)將無法退款。

手續費

根據我們的退貨和退款政策,每份境內(即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)退貨將收取港幣 50 元的手續費。將依個別退貨代碼所退貨產品的退款總額裡扣除手續費。

產品退貨

如以郵寄方式退貨,請聯繫客戶服務員,請他們為你提供退貨標籤。

香港特別行政區:(+852) 2178 2039

電子郵件:customerservicehk@calvinklein.com

產品狀況

退貨的產品必須為全新且可以重新販售的狀態。

損壞、髒污、洗滌過、破損或修改過的退貨產品將會還給客戶。

我們不接受5折或更多折扣的商品、香水、泳裝、內衣褲(男裝、女裝、童裝)、襪子以及耳環的退貨,此類產品將送回給客戶。

其他條件

透過網站購買的產品沒有換貨服務。

在 Calvin Klein實體商店購買的產品不能於線上退貨或換貨。

您的退貨需要 10 至 15 個工作天才會運送到香港特別行政區並進行處理。您會收到一封退貨處理完成的電子郵件通知。

取消訂單

如果你想取消訂單,可於訂單出貨前取消,請向客戶服務人員聯絡並提供訂單編號。注意:訂單內的全部商品皆會被取消,無法單獨或個別取消商品。

如需詳細資料,請參閱 條款與條件